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博眼同时,临汾市人。为了吸引眼球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36岁,公民上网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山西警方提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经批评教育,
对此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
6月9日上午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不恶意造谣、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不轻信传言,